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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山東省森林采伐更新技術規(guī)程政府信息索取號:0124-02-2007-000012 生成日期:2008-06-25 發(fā)布機構:縣政府(1990年山東省標準計量局批
山東省森林采伐更新技術規(guī)程
政府信息索取號:0124-02-2007-000012 生成日期:2008-06-25 發(fā)布機構:縣政府
(1990年山東省標準計量局批準,1990年12月15日施行)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廠國營林場森林主伐、撫育采伐、更新采伐、低產林分改造、跡地更新造林的技術要求和管理規(guī)則。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國營林場的各類森林采伐及跡地更新造林,其它國有林、集體林、國家與集體的合營林勸;可參照執(zhí)行。
2.引用標準
DB/3400 B61001 主要造林樹種苗木標準
DB/3700 B60001 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沒技術規(guī)程
DB/3705 B66001 楊樹速生豐產用材林
DB/3700 B64001 造林技術規(guī)程
3.森林主伐
3.1根據經營方案對已成熟或達到經營目的的用材林實行采伐。
3.2用材林主要樹種的主伐必須綜合表1、表2規(guī)定。
3.3楊樹主伐按DB/3700 B66001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向培育林、合資合營林、薪炭林、經濟林的采伐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4主伐方式采用皆伐、擇伐和漸伐三種。
表1用材林主要樹種中、小徑材工藝成熟標準
樹 種 平均胸徑(cm) 工藝成熟株率(%)
黑、赤、油松 ≥14 60
落葉松 ≥25 60
側柏 ≥20 60
櫟類 ≥20 50
刺槐 ≥14 50
旱柳 18 50
泡桐 ≥25 60
白榆 ≥16 50
山東省標準計量局1990-12-01 1990-12-15實施
表2 用材林主要樹種主伐年齡與齡級
樹種 山區(qū)(丘陵) 平原(山區(qū)河灘、溝底)
年齡 齡級期 齡級 年齡 齡級期 齡級
黑、赤、油松 31-40 10 Ⅳ - - -
落葉松 41-50 10 Ⅴ - - -
側柏 81-100 20 Ⅴ - - -
櫟類 51-60 10 Ⅵ - - -
刺槐 21-25 5 Ⅴ 16-20 5 Ⅳ
旱柳 - - - 16-20 5 Ⅳ
泡桐 - - - 11-15 5 Ⅲ
白榆 - - - 16-20 5 Ⅳ
3.4.1皆伐適用于單層同齡林,采用帶狀或塊狀作業(yè),山丘每片不得超過75畝,我坡度平緩地或平原地區(qū)可擴大到250畝。伐區(qū)間,要保留相當于伐區(qū)面積的林分,待跡地更新的幼樹生長穩(wěn)定后,方可采伐保留的林分。
3.4.2中幼齡樹木多的異齡林,實行擇伐。強度不得大于伐前蓄積量的40%,伐后林分郁閉度不得低于0.5。兩次擇伐的間隔期不得少于—個齡級期。
3.4.3凡是在林冠下天然更新效果較好的成熟單層林,實行二次漸伐。
3.5采伐前必須做好伐區(qū)調查設計。
3.5.1凡計劃采伐的林分要全面踏查,對地形、地勢、(坡向、坡位、坡度)、海拔、土壤種類、土層厚度、成土母質、植被、林分結構、生長況狀等進行詳細記錄。
3.5.2選定標準樣地進行林分調查。標準地形狀可采用方形、帶狀、樣圓等株行距規(guī)則的人工同齡林,可采用標準段、行或全林實測。
3.5.3實測標準地面積不得低于沒計總面積的2%,當坡度大于5°時,應將斜距改算為水平距,測線閉合差不得超過0.5%。
3.5.4計算立木蓄積量要使用本場或本地區(qū)的一元立木材積表,沒有表時采用標準木法,主要樹種使用二元立木材材公式計算材積時,公式如下:
刺槐V=0.00007155D1.93220H0.82538 ……(1)
旱柳V=0.0000433D1.81H1.13……(2)
楊樹V=0.00006559D1.897296H0. 904030……(3)
柞樹V=0.00007023D1.86763186H0.93074619 .....(4)
栓皮櫟V=0.00007397Dl.918864H0.802489……(5)
赤松V=0.00007066D1.8858H0.9229......(6)
側柏V=0.00006876D1.9180958H0.818637 ……(7)
落葉松V=0.00006753D1.787543H1.009387……(8)
白榆參照刺隗材積公式計算、
3.5.5伐區(qū)凋查結束后,編制“山東省國有林(包括合營)采伐作業(yè)設汁書。(見附錄A)
3.5.6采伐結束后,要把實際出材量和原設計出材量進行比較對照,找出形成誤差的主要原因。林分采伐的各類資料及營林育林卡片要歸檔備查。
3.6主伐作業(yè)應遵守的規(guī)定
3.6.1按林木采伐許可證和省批復的“采伐作業(yè)設計書”進行采伐,不得越界采伐或遺棄應當采伐的林木。
3.6.2擇伐和漸伐作業(yè)時,先伐除病腐木、風折木、柘立木及影響目的樹種生長和無培養(yǎng)前途的樹木。
3.6.3控制樹倒方向,防止伐木抽心、劈裂和摔斷木材,固定集材道,保護幼苗、幼樹、母樹等應保留的樹木。
3.6.4對伐倒木進行合理造材。凡能利用的梢頭、小徑木、枝丫等要全部運出林地,伐樁高度不得超過10cm。要做好跡地清理工作。
3.6.5嚴加保護林地內的各種標樁、標志和界線,防止阻塞和損壞道路。保護好優(yōu)樹、優(yōu)良系號、稀有樹種和招引益鳥的大樹、古樹。
4 撫育采伐
4.1撫育采伐又稱撫育間伐,一般分為透光伐、除伐、疏伐和生長伐四種,我省國營林場主要采用透光伐和疏伐兩種。透光伐在混交幼林內進行。疏伐是以培育林木干形為主要目的的撫育采伐。對培育大徑木為主的林分,要進行生長伐。
4.2下列林分要及時進行撫育采伐:人工幼齡林郁閉度達0.7,中齡林郁閉度達0.8,天然中、幼齡林郁閉度達0.9以上;遭受自然災害和病蟲危害的林分。
4.3撫育采伐方法。一般同齡單層純林要采用下層撫育采伐,異齡林可采用上層撫育采伐、平原地以機械撫育采伐法為主。撫育采伐作業(yè)前,參照林木分級法,先將林木分為優(yōu)良木、輔助木、砍伐木(柘立木、被壓木、彎曲木、病腐木、多頭木、霸王木等)三級,對砍伐木打號后再進行施工。
4.4撫育采伐的強度應根據經營目的、立地條件、初植密度、林分狀況、交通運輸等綜合因素確定。
4.4.1透光伐:人工林伐去原有株數的20—30%,或蓄積量的10——25%;天然林伐去原林分蓄積量的10—20%:
4.4.2疏伐:人工林伐去原有株數的20—40%,或蓄積量的10~20%;天然林伐去原有林分蓄積量的15~20%。
4.4。3林分撫育采伐后的郁閉度,人工林不低于0.5,天然林不低于0.6,坡度陡峭的防護林不低于0.7。不得造成天窗和疏林地,嚴禁伐優(yōu)留劣。
4.4.4疏伐開始于林木分化顯著、胸徑連年生長量明顯下降時,止于主伐前的——個齡級,間隔期視樹冠恢復郁閉的速度和胸徑連年生長量再次下降的情況確定。
4.5撫育采伐前要對施工林片搞好凋查設計,并填寫“山東省國有林(包括國營)撫育采伐作業(yè)設計書”(見附錄B)。
5 更新采伐
5.1防護林和國防林、風景林、科學實驗林、母樹林、種子園等特種用途林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采伐。
5.2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更新采伐,屬經營林分的一種措施,通過對長勢衰弱、枯死林木和不適宜樹種的更替,達到恢復保持和提高森林防護及特殊效能的目的。
5.3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撫育強度,主要依據其樹種特性、林分結構、密度、森林防護效能和特種用途來確定。
5.4防護林的更新采伐年齡和標準,依據林木生長衰退、防護效益急劇下降時確定。 。
5.5特種用途林的更新采伐年齡和標準,按林分特種用途和經營目的確定。
5.6采伐方式根據森林經營目的和有利更新的具體特點確定。
5.7更新采伐面積每片不得超過75畝。
5.8伐區(qū)凋查按本《規(guī)程》3.5規(guī)定執(zhí)行。
5.9自然保護區(qū)、風景名勝區(qū)、革命歷史紀念地的森林采伐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 低產林分改造
6.1主要改造對象:郁閉度在0.3以下的疏林地;遭受病蟲害、火災、風折等自然災害嚴重的林分;樹種不適宜、不符合經營目的、無培養(yǎng)前途的低產劣質林分;三代以上萌芽林。
6.2改造措施:
6.2.1清除全部喬、灌木,選擇適宜樹種重新造林,對山地低產林分,要采用塊狀或帶狀分次進行改造,每片面積不得超過75畝,山地造林按DB/3700 B64001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平原林場在營造林時,按DB/3700 B60001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2.2土壤干瘠的陡坡』j脊等立地條件極差,采伐后不易更新成林的地片,不進行低產林分改造。加強封山育林育草工作。
6.2.3低產林分的采伐設計、報批程序按本《規(guī)程》3.5規(guī)定執(zhí)行。
7 跡地更新
7.1采伐林木的單位必須做到:跡地更新面積與伐區(qū)面積等同,并不斷擴大有林地面積,要以人工更新為主,人工促進天然更新方法為輔的原則,在采伐后當年或者次年內必須完成跡地更新任務,
7。2更新質量標準
7.2.1人工更新:當年成活率不低于90%。二年后保存率不低于85%。
7.2.2天然更新:補植、補插后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達到人工更新標準;萌芽更新,林中空地要當年補植,三年內除蘗定株完畢,每年撫育一次。
7.2.3從采伐算起,4—8年郁閉成林。
7.3人工更新的樹種選擇、造林密度、整地措施按DB/3700B64001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造林苗木應符合DB/3700 B61001的一級苗木標準。
7.4要因地制宜的營造混交林。
7.5在人工更新和造林時,營造速生豐產林面積不得少于適宜營造面積的80%。
7.6幾個主要樹種的更新
7.6.1刺槐
7.6.1.1采伐跡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采用萌芽更新,原有林分生機衰退、生長不良的低產林分或有嚴重病蟲害的林分;二代以上萌芽林;山地迎風處易遭風折的地方。
7.6.1.2更新其它樹種時,必須嚴格進行跡地清理,杜絕殘根萌蘗苗的影響。
7.6.1.3跡地采用萌芽更新時,必須做到:樹木落葉后、萌芽前采伐,采取伐樁剝皮或刨樁(根)整地;萌蘗苗——次留足,幾次定株;初次定株密度為15()·—200株/畝;三年后定株成林。
7.6.1.4推廣嫁接優(yōu)良無性系接穗技術。
7.6.2楊樹
7.6.2.1楊樹跡地仍營造速生豐產林,不采用萌芽更新。
7.6.2.2營造楊樹速生豐產用材林按DB/3700 B66001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6.3松樹(赤松、黑松、油松)
7.6.3.1采伐跡地—般采用人工植苗造林。在立地較差或作業(yè)困難的地段仍要以天然更新為主,盡量保留各類針闊葉樹,避免營造大面積純林。
7.6。3.2病蟲害嚴重的疫區(qū)及適宜營造其它速生樹種的采伐跡地,不再以原樹樸更新。
8 管理規(guī)則
8.1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撫育采伐,國營林場應向發(fā)證部門提交由市地審批的“撫育采伐作業(yè)設計書”,其余各類采伐應提交省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批的“采伐作業(yè)沒計書”和上年度采伐跡地的“更新驗收合格證”。
8.2建立健全采伐、更新技術檔案。